
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中,万历十五年(1587年)在表面上平淡无奇,但在大历史观的视角下,这一年却是一个时代的终结。这一年前后,大明王朝失去了它最后的补天石——张居正。这位被誉为“宰相之杰”的改革家,生前握有“江陵柄政”的绝对权威,死后却遭到了万历皇帝惨烈的清算。
张居正的悲剧不仅是个人的政治失势,更是明代官僚体制在道德与效率冲突下的必然崩塌。
一、 顾命政治的畸变:从“救时”到“摄政”
张居正的权力合法性源于明穆宗临终前的顾命政治。然而,这场原本设计的“集体顾命”演变成了一场政治变政:张居正通过与内廷太监冯保结盟,逐走了首辅高拱,形成了张居正一人独掌大权的局面。
他对自己权力的定位极高,曾自称:“我非相,乃摄也”。这种类似周公“摄政”的行为,在名义上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效率,但也触及了皇权的底线。他推行的“考成法”,要求全国衙门分置账簿、月有稽岁有考,使内阁牢牢把握了行政与监察大权,甚至让原本不受控的言官也归于内阁管理。这种高压治理在短期内实现了“万历中兴”,使国库积金达四百万余两,但却在官僚集团中积压了巨大的怨气。
“江陵功在社稷,过在身家,国尔之议,死而后已。谓之社稷臣,奚愧焉!” —— 邹元标
二、 经济转型的刀锋:一条鞭法的技术性突围
在经济领域,张居正通过“一条鞭法”完成了中国赋税史上的一次重要革命。这一政策的核心是将繁琐的徭役、田赋与杂税合并,折算成白银徵收,并由官府自行雇役解运。
- 简化税制:打破了延绵两三千年的实物田赋制度,适应了明中后期白银货币化和贸易发展的需求。
- 按亩徵银:通过清丈全国土地,使纳税土地从四百多万顷回升到七百万顷以上,让有田的地主无从避税。
- 社会解放:减轻了无田雇农的负担,在一定程度上松动了里甲制对农民的束缚。
然而,这种基于技术效率的改革,却因当时中国社会缺乏精确的法律支持和技术手段,而不得不依赖儒家的道德原则来维持。当改革进入深水区,张居正不得不以峻法治国,甚至在父亲去世后违背儒家礼制选择“夺情”留任,这使他彻底陷入了与官僚集团及儒家传统道德为敌的境地。
三、 权力传承的崩裂:严师与幼主的互害关系
张居正死后惨遭清算的根本原因,在于他与万历皇帝(神宗)之间扭曲的教育与权力关系。
张居正对万历实行了极其严苛的教育,他亲自编写《帝鉴图说》,在万历读错字时厉声纠正,声音之大甚至吓得幼主惊惶失措。在万历眼中,张居正不仅是严师,更是“威君严父”般的权臣。万历八年,神宗因酒后失态几乎被废,张居正代拟《罪己诏》虽平息了危机,却也埋下了仇恨的种子。
这种“架空皇帝”的姿态,让逐渐成长的万历感到了极度的压抑与贪婪的被动。当张居正死后,万历因觊觎其家中巨财(虽然抄家结果并不如预期那般庞大)而下令籍没,甚至导致张家人口饿死,长子自缢。这不仅是对张居正个人的清算,更是万历对“顾命政治”束缚的绝望反扑。
四、 制度性的悲剧:人亡政息背后的历史必然
黄仁宇在《万历十五年》中深刻指出:当一个庞大的帝国仅凭儒家简单的道德原则限制行动,而法律缺乏创造性时,即便是宗旨善良的改革也无法弥补技术手段的缺失。
张居正的改革之所以“人亡政息”,是因为他未能将个人的天才治理转化为可持久的行政制度。他选拔的继任者(如申时行)大多缺乏担当,面对官僚集团的反对纷纷采取折中原则,导致张居正时代建立的行政效率迅速流失。
“恩怨尽时方论定,封疆危日见才难。”
大明王朝在张居正死后,虽然经历了一段靠余威维持的“万历三大征”胜利,但由于内阁中枢的疲软、行政效率的下降以及皇帝开始的长达三十年的怠政,国家机器最终走向了不可逆转的衰败。
张居正以一己之力为大明续命十年,但他的强权与偏执,也让他亲手开启了通往灭亡的倒计时。这种“救时”却未能“救世”的宿命,不仅是张居正一人的悲哀,更是那个时代的制度死结。